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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通知
云雪 [2010-05-17]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 】 | 【关闭窗口
 关键词: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价协【2010】012号《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2009年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是全省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行业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廉洁自律、道德高尚,树立良好的服务社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工程造价管理思路明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特别是定额测定费取消后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监管方法和手段、合理确定、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对造价市场监督管理规范、透明;

 4、在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中,招标控制价的备查、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国有投资工程项目跟踪服务等方面,有好的经验和做法;

5、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测算、上报各地区造价指数及工程造价信息,积极支持和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省造价站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省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平竞争,较好地遵守本行业自律公约,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较好地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无不良行为公示及整改记录;

2、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在历年工作检查中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和有关规定。截至2010年4月20日,参评企业需具备造价咨询资质两年以上(含两年);
     3、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健全,职工队伍稳定,注重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近两年工作业绩突出,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近两年造价咨询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乙级造价咨询企业近两年业务收入在150万元以上;
    5、遵守协会章程,维护行业形象,认真履行会员单位职责;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工作和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注重专业人员的培养,有一支较稳定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7、能够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做到严格工作程序、热情服务、公平公正、不损害项目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各方好评,未受到投诉或通报批评。

(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年以上;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造价管理工作中诚信、公平、认真负责;

3、熟练掌握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程序方法,工作中积极钻研

创新,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并发表论文。

4、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精通本职业务,尽职尽责;

5、保持公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四、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评选条件
       1、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满5年及以上,在本省工程造价行业执业的造价工程师;
       2、遵守国家、省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社会信誉良好,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精益求精,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有突出贡献,能熟练掌握和正确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保证咨询成果的质量,完成的咨询项目有半数以上获有关方面优良评语;
        4、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能协调处理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积极为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数据,采集工程造价咨询案例,在本行业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积极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6、积极撰写论文、收集整理工作实务、咨询案例上报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

理论文章。
  五、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评

选条件

1、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全国造价员证书满3年及以上,在本省工程造价

行业执业的造价专业人员;
2、遵守国家、省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
3、遵纪守法,诚信执业。在从事造价业务中,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廉洁自

律、诚实守信、不徇私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作勤奋,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知识,继续教育测试成绩为合格以上;
5、熟悉造价咨询业务,工作业绩突出,负责编审的咨询成果文件获有关方优

良评语的咨询项目达三个以上;
6、积极撰写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理论文章。

三、评选程序

1、造价管理机构先进单位评选程序为:自行申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造价管理站综合考评审定;

2、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评选程序为:自行申报、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协

会)推荐 ,省造价管理站、省造价管理协会组成评优小组综合考评审定。

3、先进个人(包括造价管理、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个人)评选程序为:申报、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协会)推荐,省造价管理站、省造价管理协会组成评优小组综合考评审定。

4、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阶段。4月21日前,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申报,按评选条件和要求填写好申报表,经单位同意后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查推荐。

(2)初审阶段。4月 23日—4月26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申报的先进个人和造价咨询先进单位材料进行审查, 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名单书面报省造价管理站(包括电子文档)。

(3)综合考评。4月 27日—4月30日,省造价管理站、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评优小组,对各市、州推荐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审定。

(4)公示阶段。5月6日—5月10日,将审定通过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在吉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审查条件的,取消入选单位和个人人选评选资格。

(5)通报表彰。凡被评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授予“2009年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先进单位”、“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 “2009年度工程造价管理先进个人”“2009年度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2009年度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资料要求

1、《吉林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吉林省工程造价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吉林省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申报表》、《吉林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申报表》;

2、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

3、先进个人近二年的主要工作业绩。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专业人员本人所编写的有代表性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底、中标工程的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报告等)。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有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封面、项目简介等材料,造价专业人员应??简介等材料和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4、所注册单位对申报优秀造价工程师、造价专业人员的工作评价意见书。

5、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标准和要求,推选造价管理水平高、对造价事业贡献突出的管理、造价咨询先进单位和专业人员。并以此为契机,形成求实创新、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我省工程造价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2、本次评优名额: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占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总数的5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占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数的15%-20%;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占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总数的2%;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占本行政区域内造价专业人员总数的1%。

3、评选程序: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由各地区造价管理机构自行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由各地区造价管理机构推荐、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造价专业人员先进个人由各地区造价管理机构推荐,最后由省工程造价管理造价站、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成评优小组,根据上报资料及全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1)近年内完成的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封面、项目简介等材料;

  (2)2009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获奖项目证明的复印件;

(5)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5、申报单位和人员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3、4)一式二份。在“主要业绩”栏目填写 1000 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统一用五号宋体字打印,要求突出工作业绩,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对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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