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禁止移植生态树木
日前,国家林业局、全国绿化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树木管理,坚决刹住大树进城之风。
通知要求,古树名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木,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树木,防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树木等,禁止移植。出现基本建设占用林地或道路拓宽、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移植树木的,须报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移植,并须妥善管理,确保大树成活率。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追求城市快速绿化效果,大量移植大树、古树进城,导致树木原生地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被破坏。由于大树在移植过程中易受损伤,后期养护又跟不上,移植成活率低,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城乡绿化事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